2019年3月6日,寧蒗縣人民法院邀請電視臺記者參加“今天我當班”的體驗采訪活動,與以往采訪不同的是,記者們并不只是作為旁觀者,而是化身為體驗官,近距離感受法院工作和刑事法官的工作日常。
這一天,刑庭劉庭長主審的一起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的案件進行開庭審理。該案的八名被告人在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內,連續(xù)兩次到寧蒗砍伐紅豆杉共9株,立木蓄積為14.3001立方米。寧蒗縣人民檢察院對該案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法院判令被告人對采伐價值39000元的紅豆杉承擔賠償責任。

早上8時30分,兩名記者代表和劉庭長一同到達刑事法庭,審判席上的七把天平椅引起了其中一名記者的好奇心:“你們法院審理案件不都是三個法官嗎?”劉庭長聽后微微一笑,說到:“《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基層人民法院審判的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或者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組成合議庭進行,但根據《人民陪審員法》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的根據民事訴訟法提起公益訴訟的第一審案件,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七人合議庭進行。所以今天有三個審判員和四個人民陪審員一同審理。”
話頓,人民陪審員、公訴人也相繼到了,書記員做好庭前準備工作。上午9時,隨著一聲法槌敲響,審判長莊嚴宣布開庭。八被告人被法警帶上法庭。

庭審中,公訴人對馬某某、王某某、劉某某等八被告人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的相關犯罪事實進行舉證、質證。在此基礎上,公益訴訟人圍繞兩項民事訴訟請求,進行了舉證質證,從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其應當依法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的相關證據、鑒定意見進行了證據的出示,并當庭予以質證。又圍繞本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法律依據、法律意義,從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檢察職能發(fā)表了意見。劉庭長憑借多年積累的辦案經驗以及對案件案情的充分了解,精準把控庭審的各個環(huán)節(jié),整個庭審活動規(guī)范有序進行。
通過庭審過程中的說理釋法,八被告人受到了深刻的觸動和教育,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愿意承擔相應的刑事和民事賠償責任,該案將擇期宣判。
參加完庭審的人民陪審員表示:紅豆杉是珍稀樹種,是我國的一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但現在還是有人擅自采伐,現在有了公益訴訟,我們的環(huán)境和植被有法律保障了。
開完庭后,劉庭長向記者代表介紹到:生態(tài)環(huán)境關系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這是寧蒗縣法院審理的第二起公益訴訟。這幾年,寧蒗縣法院圍繞大局履職盡責,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態(tài)環(huán)境的需求,高度重視生態(tài)資源保護,以“零容忍”態(tài)度堅決懲治破壞生態(tài)資源刑事犯罪,同時依法追究當事人損害公益的民事賠償責任。”
隨后,兩位記者代表和劉庭長來到刑庭辦公室,另一位刑事法官的當事人前來調解,刑庭法官開始案件的調解工作……
兩個記者代表表示,經過一天的體驗活動,對法院的工作和法官的日常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法官是法律的執(zhí)行者和維護者,他們用堅定的信念、愛崗敬業(yè)的精神和辛勤的付出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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