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7月1日,自云南省發(fā)布金沙江流域十年禁漁的禁漁令以來,地處金沙江上游的麗江市玉龍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巨甸所,嚴格貫徹落實相關工作要求,在工作轄區(qū)所屬的巨甸、魯甸、黎明、塔城等4個鄉(xiāng)鎮(zhèn)積極開展禁漁工作檢查。


開展禁漁工作半年多來,巨甸所累計檢查餐飲服務單位373戶,漁具經營店32戶,沿江商鋪165戶,對非法經營、制造、銷售違禁漁具進行了堅決取締,依法依規(guī)嚴厲打擊了收購、加工、銷售、利用非法漁獲物行為。




通訊員/元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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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稿編輯:本臺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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